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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信用怎么管理

时间:2024-03-19 10:58:34 浏览量:8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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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信用怎么管理?

弯道超车?基于工程保险,搭建建设工程领域的信用体系-工保网

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既包括信用法规制度建设、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标准制定、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等顶层设计,也包括对信用信息的认定、采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等系统运行。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要“加快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为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与其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协同发展作出了政策指引。与此同时,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也为建筑行业引入保险机制、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发展契机。

本文将梳理保险在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并以此探讨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与工程保险发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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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在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

保险机制对于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集中体现在信息采集和信息应用两方面。

保险辅助信用信息采集

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信用信息包括注册登记信息、资质信息、工程项目信息、注册执业人员信息等基本信息,以及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优良信用信息和不良信息。

保险天然具备的大数据特征首先能够在信用信息采集上施展拳脚:保险作为风险经营主体,一方面投保人的资信情况是保前风险评估的重要对象,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工程业绩、专业荣誉、财务情况和历史损失记录等信用信息也是重要辅助数据;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会对每项工程的建设情况及每个投保人的诚信行为进行记录,因此承保过程中的保单维持数据、核保理赔数据乃至风险管理数据,同样能够辅助建筑市场信用信息收集。

在大数据征信的基础上,保险公司还可作为第三方机构开展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对企业综合实力、工程业绩、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优良信用信息及不良信用信息等内容实行动态监控,从而降低风险概率、减少建设损失。

保险丰富信用信息应用

结合信用评价与市场机制,保险能够通过市场抓手对建设工程保险市场信用主体起到激励与制约作用:政策来看,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已提出要引导保险机构采取差别化保险费率等手段,对守信者予以激励,对失信者进行约束;从国外的先进经验来看,将信用评价与保险费率挂钩确能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结合建筑信用体系与保险信用体系,工程保险市场信用体系还可实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保险监管机构、行业协会、信用评价机构等相关力量的有机结合,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统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保险信息管理平台也有助于建构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实现利用信息披露、随机抽查、信用评价等手段加强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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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建设与保险发展相辅相成

在建筑市场信用系统向保险公司开放之外,也应将保险公司动态风险管控信息引入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此举将有利于信息双向互通、行业信用体系交叉升级。

首先,工程保险是市场信用体系的主要支撑。通过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降低费率、简化承保和理赔程序,而对提供虚假投保资料的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对恶意索赔等严重失信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工程保险能够引导各方市场主体树立信用意识,加强内部信用管理,不断强化履约能力、积累企业信用。

其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也是工程保险健康发展必不可少的支持体系。保险机构可以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实现保单的核验,继而在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基础上建立建筑企业动态资信数据库,实现更大范围的风险经营与社会治理。

有鉴于此,建设市场信用体系首先应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中的“黑名单”标准和条件,进行重大不良行为记录。其次,应在规范信用采集、信用咨询和信用评级的基础上搭建信用信息体系。最后,还应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信用体系进行信息共享,最终形成各方共享的信用体系平台。

不难发现,保险业不仅是工程建设领域信用风险管理与信用管理咨询服务的主体,其应用还能够完善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只有将保险信用体系与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相结合,建筑市场才能够加速迈进信用时代。